2024-2025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1 14:4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2025ZJZX

2、项目名称:2024-2025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项目预算:人民币60万元/年。

6、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统一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无需供应商报价,但供应商须响应统一收费标准的价格并作承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采购需求:2024-2025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选择4家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周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其他工程类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部甲级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其它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部甲级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其余人员必须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部乙级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2023-2024年度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单位项目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申请方式:可以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朱圣杰 ,联系电话:18862913262)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2、获取招标文件

各申请人到采购代理单位自行领取纸质磋商文件或由采购代理单位邮寄纸质文件给各申请人。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请在提交《申请函》的同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4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

投标文件收件人: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9:00。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楼信访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楼信访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免收

2、履约保证金:免收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付款方式: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当年合同价的10%,服务期满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支付至当年合同价的1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联系人:荣慧

联系方式:0513-85524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系人:朱圣杰、邱海峰

电话:18862913262、18036206278

申请函.doc

2024-2025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