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和《信用修复流程告知书》,提醒当事人进行信用修复并告知修复方式,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肯定与感谢。
根据国家发改委第58号令《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从2023年5月1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一年),最长公示期为三年。也就是说,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最短公示期届满后,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如不申请提前终止公示或申请不符合相关要求,则需要待三年期满后才能自动停止公示。
今年以来,通州区交通运输局把推动诚信交通建设,协助企业信用修复,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项目之一。为方便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通州区交通部门建立QQ群、微信群,为失信企业提供“线上指导”;通过进企业、进场站、进船头、进码头等方式提供“面对面”线下辅导。同时,按季度对辖区运输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开展集中提醒。截至8月底,已提醒152家次企业修复失信信息共126条,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信用修复的意愿,引导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持续优化通州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