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东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收到一份县公安局书面回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如公(掘)行罚决字〔2023〕2XX2号),公安机关对何某使用伪造安检单,侵犯交通部门正常管理秩序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该起案件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后如东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的首个“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案件。
今年6月,如东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收到12328交通服务热线受理工单,反映苏XX客车涉嫌使用伪造包车安全例检合格单,大队随即组织对该客车及其所属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客车确实使用了伪造包车安全例检合格单,针对该违法行为,7月份,我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给予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王某行政处罚。同时,及时将该案件中因何某使用伪造证件涉嫌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信息移送到公安机关。
今后,如东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通过与公安机关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健全联动、协作配合的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促使严格、公正、高效执法水平提升一个新高度。